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0日至199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三、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此类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